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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7日星期日 09:00

🌍 全球税务合规日报 | 2026-09-27

全球税务合规日报 | 2026-09-27(周日)

采集窗口约 30 小时,候选 79 条。今日非周一,不含上周回顾与合规追踪表。未来 30 天内几乎没有精确到日的强制生效节点,下表按最近节点列出。

📋 近期日历

日期国家/地区事项状态
2026-10比利时MyMinfin 开通 BE SAF-T 自愿提交通道即将开通(自愿通道,非普遍强制申报)
2026-11-01中国企业向境内个人采购指定服务,改由买方代扣增值税已公布(距今约 35 天)
2026-12-31菲律宾首批纳税人电子发票合规截止(RMC 98-2026)已确认
2027-01-01美国华盛顿州特定 P2P 共享车辆交易加征 9.9% 税已公布
2027-01-01新加坡更新后的 COMPASS C1 薪资基准适用于新 EP 申请已公布
2027-01-01比利时ViDA 转置法案拟一般生效法案审议中
2027-03-31中国香港首批全球最低税补税申报到期待申报
2027-07-01新加坡C1 基准适用于当日及之后到期的 EP 续签已公布

🔴 政策变动

保加利亚拟自 2028 年起强制 B2B 结构化电子发票与实时 VAT 数字化申报 2026 年 9 月 23 日公布的增值税修正草案拟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强制结构化 B2B 电子发票,并实时向国家税务局(NRA)报送发票数据,用于生成预填增值税申报表。 💡 影响:在保加利亚有 VAT 注册或本地开票的企业需预留开票系统对接与实时报送能力;草案尚未实施,最终范围以立法为准。 来源:VATupdate https://www.vatupdate.com/2026/09/26/bulgarias-2028-e-invoicing-and-real-time-vat-reporting-reform/

保加利亚拟明确三角交易发票必须标注 “Reverse charge” 保加利亚拟澄清适用欧盟内部三角简化的中间商发票要求。欧盟法院 Luxury Trust Automobil(C-247/21)认定:发票须写明 “Reverse charge”,终局客户才被有效指定为增值税纳税人;事后补打该字样一般不构成可追溯更正。 💡 影响:适用三角简化的企业应检查开票模板与自动开票逻辑,确保开具当时即生成强制反向征收字样,否则简化可能失效、中间商或需在目的地国登记。 来源:VATupdate https://www.vatupdate.com/2026/09/26/bulgaria-clarifies-invoice-wording-for-triangular-transactions/

华盛顿州 2027 年起对特定 P2P 共享车辆交易加征 9.9% 税 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若车辆所有人凭转售许可证或其他核准免税证明购入拟转售车辆、再用于点对点共享,华盛顿州将在现有州税之外加征 9.9%。 💡 影响:在该州开展 P2P 共享或相关平台结算的企业需识别是否落入“转售免税购车后再共享”情形,并预估价税与系统计税调整。 来源:VATupdate https://www.vatupdate.com/2026/09/26/washington-introduces-9-9-tax-on-certain-peer-to-peer-car-sharing-transactions-from-2027/

德国草案:2028 年起强制安全收银与电子小票 草案拟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年营业额超过 €100,000 的企业使用符合《财政法典》§146a、经认证 TSE 保护并以 DSFinV-K 接口运行的电子收银系统;年现金销售低于 €12,000 者拟豁免。同期默认出具电子小票(纸质不再自动打印),并拟加重对篡改记录软件的处罚。 💡 影响:在德有现金/门店收款的企业需规划收银机、TSE 与小票流程改造;租车业务还可能需带数字接口的计程装置。规则仍为草案。 来源:VATupdate https://www.vatupdate.com/2026/09/25/germany-to-mandate-secure-cash-registers-and-digital-receipts-from-2028/


🟡 合规提醒

菲律宾 BIR 发布电子发票实施规则,首批截止日仍为 2026-12-31 BIR 发布 RMC No. 98-2026,覆盖中小大型电商/互联网销售商(微型纳税人除外)、LTS、Ease of Paying Taxes Act/RR 8-2024 下的大纳税人,以及使用 CAS、计算机账簿或开票软件的纳税人。有效电子发票须由已注册/核准系统以结构化、可提取数据形式生成;纯 PDF/邮件副本不够格。开具前须取得新的电子发票许可(PTI),CAS 的 PTU 或 Acknowledgement Certificate 不能替代;取得 PTI 后 6 个月内须完成 EIS 认证,否则 PTI 可能被撤销。 💡 影响:在菲有电商销售或已用电开系统的企业应倒排 PTI(完整申请目标 20 个工作日)与 EIS 认证,避免 12 月 31 日前无法合规开票。 来源:VATupdate https://www.vatupdate.com/2026/09/25/philippines-bir-issues-electronic-invoicing-rules-keeps-2026-compliance-deadline/

波兰拟将 KSeF 违规处罚再延期至 2027-12-31,开票义务不取消 财政部 9 月 16 日宣布拟立法,将强制 KSeF 使用错误的处罚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按现行规则,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不合规发票罚款最高可达票面增值税 100%。延期不免除使用 KSeF 的义务;税务局仍会审查系统外开票及是否导致错误税款结算。提案尚需立法。 💡 影响:在波兰开票的企业不能把“延期处罚”当成可不接 KSeF;系统外开票仍可能被查,且立法未通过前 2027 年起高额罚款风险仍在。 来源:Global VAT Compliance https://www.globalvatcompliance.com/globalvatnews/poland-ksef-penalty-deferral/

中国:2026-11-01 起指定服务由买方代扣增值税 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企业向境内个人支付研发、软件、设计、咨询、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文化及教育等服务时,由购买方代扣增值税及相关附加,并自次月起 15 日内随代扣申报缴税。仅在达到登记/纳税门槛时适用;2026–2027 年门槛包括每笔/每日 CNY 1,000,或每月 CNY 100,000 / 每季 CNY 300,000(视纳税期)。平台已按现有规则代申报的,不适用。 💡 影响:向境内个人采购上述服务的企业需改应付流程(识别门槛、代扣、次月 15 日内申报);未代扣可能形成补税。 来源:VATupdate https://www.vatupdate.com/2026/09/25/china-shifts-vat-withholding-to-business-buyers-for-certain-services-from-individuals/

南非 SARS 发布增值税数字化 FAQ(非立即强制) SARS 于 9 月 18 日就拟议 Digital VAT Model 发布 FAQ:电子发票、安全交换与电子报送结合;经认可服务商按五角去中心化模式交换;近实时数据用于校验、风险与预填申报(纳税人仍可复核更正)。适用于企业、政府与终端消费者。 💡 影响:在南非有 VAT 登记的企业应跟踪后续强制时间表与服务商认证,现阶段先评估开票/报送系统,并非即日强制。 来源:Global VAT Compliance https://www.globalvatcompliance.com/globalvatnews/south-africa-vat-modernization/


🌍 跨境影响

比利时提出 ViDA 转置法案,拟 2027-01-01 一般生效 众议院 9 月 10 日受理法案 56K1718001,部分转置指令 2025/516/EU。内容包括跨境 B2C(含数字服务与货物远程销售)规则、OSS 及自有货物转移特殊制度、将寄售库存相关报告自 2029-07-01 废止(2028-06-30 后转移的货物亦逐步退出)、电网供气电热制度延至 2028-06-30,并扩大非欧盟纳税人通过数字平台促成特定欧盟内部供应的视同供应商规则。 💡 影响:对比利时或经比利时 OSS/平台做跨境 B2C 的企业,应对照 2027 年首批规则与寄售/自有货物时间表,评估是否仍需多地 VAT 登记。 来源:Global VAT Compliance https://www.globalvatcompliance.com/globalvatnews/belgium-vida-vat-rules/

欧盟电商增值税规则实施五年:OSS/IOSS 累计入库超 €1,250 亿 欧委会称,自 2021 年 7 月 1 日电商增值税一揽子生效以来,成员国经 OSS/IOSS 征收增值税已超 €1,250 亿;2025 年单年超 €380 亿(同比 +17%),截至 2025 年底超 19.3 万户企业登记。ViDA 拟扩大 OSS 并新增自有货物转移特殊制度,导向欧盟单一 VAT 登记。 💡 影响:尚未用 OSS/IOSS 的跨境 B2C 卖家可评估是否改走单一登记;已用企业应跟踪 ViDA 扩围,避免继续维持多余属地登记。 来源:EU TAXUD https://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news/eu-vat-rules-e-commerce-five-years-more-eur125-billion-vat-revenue-2026-09-03_en

OECD 包容性框架发布第二支柱一揽子:修订 GIR、立法审查与有条件税指引 2026 年 9 月 11 日发布材料,含修订后的 GloBE 信息申报表(GIR)、辖区立法全面审查框架,以及有条件税、QDMTT 会计期间错配的行政指引。修订 GIR 落实 2026 年 1 月 Side-by-Side 方案,一般适用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符合条件的美国母公司集团适用 SbS 安全港后,部分 IIR/UTPR 填报减少,但 QDMTT 填报通常仍在。过渡性简化辖区填报可延续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开始、且不晚于 2030 年 6 月 30 日结束的财年。新 XML schema 将替换 2025 年 1 月版。有条件税一般不计入 Covered Tax,有条件 DMTT 原则上不能成为 QDMTT。 💡 影响:适用第二支柱的集团需评估修订 GIR/安全港对申报范围的影响,并准备下一次 XML 切换;在 QDMTT 辖区的填报义务通常不会因 SbS 而消失。国内规则与 GloBE 不一致时,过渡“合格”地位并非终局。 来源:PwC Tax Policy Bulletin https://www.pwc.com/gx/en/tax/newsletters/tax-policy-bulletin/assets/pwc-oecd-inclusive-framework-pillar-two-package-addresses-consistency.pdf

中国香港:首批补税申报拟于 2027-03-31 到期 Deloitte 提示香港特区首批 top-up tax 申报将于 2027 年 3 月 31 日到期。 💡 影响:以香港为成员实体或申报地的第二支柱集团应倒排 GIR/本地补税表、数据与签核,避免首个申报窗口前资料缺口。 来源:Deloitte tax@hand https://www.taxathand.com/article/7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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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11 个(VATupdate 16、Deloitte tax@hand 10、Global VAT Compliance 8、HMRC 8、PwC Tax Policy Bulletin 8、EY Tax News Update 6、EU TAXUD 5、Tax Foundation 5、IRS Newsroom 5、Amazon Seller News 4、WCO Newsroo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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